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

我既兵法之五 : 習練

夫軍無習練,百不當一;習而用之,一可當百。故仲尼曰︰“不教而戰,是謂棄亡。”又曰︰“善人教民七年,變可以即戎矣。”然則即戎之不可不教,教之以禮義,誨之以忠信,誡之以典刑,威之以賞罰,故人知勸。然後習之,或陳而分之,坐而起之,行而止之,走而卻之,別而合之,散而聚之。一人可教十人,十人可教百人,百人可教千人,千人可教萬人,可教三軍,然後教練而敵可勝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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